心,在淌血。
多次發生倫常慘劇的天水圍再添新魂,一家四口最後只餘下病患殘身的,獨自去承受家破人亡的慘痛。我非常疑惑,超出人所能承受的痛,還能稱得上為「痛」嘛?
當「痛」去到盡頭時,最後只得發了「瘋」。
約凌晨四時,一位身穿紅衫紅褲的婦人用繩綑綁女兒的手腳,跟手打破廳中一扇窗,然後相繼將一對女兒推出窗外,最後自己也由窗戶一躍而下。一家四口竟有三個病患的悲情家庭,因長期缺乏援助,導致患有精神病的母親長期身心疲累,最後屈痛得再承受不了,腦袋被迫瘋下做出的倫常慘案。
據新聞報導,探員在案發後,前往探望身在醫院留醫的男戶主,竟罕有地未敢即時將悲劇告知,恐戶主不堪家破人亡的慘痛,出現自毁傾向,及後得悉噩耗後表現瘋癲,一時痛哭,一時又神情呆滯,見者心酸不忍。男戶主本已身患絕症,一夜之間竟要面對家人的陰陽相隔,試問這樣的痛有誰承受得了!痛恨自己的無助、悔恨自己的無能、怨恨家人的無情,各種的恨交織起來,侵蝕感情中樞,我相信他已痛得不能再痛,但,這樣並不代表社署也可瘋得來個落井下石。
天水圍區內家庭問題複雜眾所周知,但社署以缺乏資源及沒有即時危險為由,不斷拒絕眾多求助個案,導致天水圍接連發生家庭慘劇。這次慘案發生後,社署署長余志穩聲稱社署並無責任,他強調:「社署一向小心處理涉及精神病的受助家庭,由於男戶主身在醫院,『應該』已接觸了醫務社工,而該家庭屬綜援個案,媽媽亦有精神病紀錄,學校社工『應該』會關注到。」那麼多『應該』,我想你是不是也『應該』退位讓賢,換來一位不只懂得說『應該』的呢!
原來有的人瘋言瘋語來得比失心瘋可怕,更可恥。





